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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高鹏 时间2009-7-1 8:19:56

    □治理范围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小金库”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在治理范围之内   
    □明确了7种“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举报有功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榆林市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6月22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此次治理“小金库”工作将本着“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进行,治理范围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在治理范围之内。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方案明确了“小金库”的7种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据了解,清理银行账户是此次治理“小金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将以这次治理“小金库”工作为契机,从源头治理入手,将规范账户设置、撤并减少账户数量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一并进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6月15日起至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治理“小金库”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数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谢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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