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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交通广播开播仪式的领导

参加交通广播开播仪式的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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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主播与听众见面
9月23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中,与榆林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榆林交通广播电台”的开播仪式在榆阳区马家峁正式举行。
上午9时,榆林市广电局党委书记、广电局局长高德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姜茂雄,副政委李荣、榆阳区人大、政协等部门的领导来到榆阳广播电视局参加“榆林交警广播电台”开播仪式。
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加大交通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姜茂雄在讲话中说:“交通广播”电台栏目的开播,是榆林公安交警宣传工作的一件大事。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交通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只有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才能使每个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交通法制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健全合作机制,明确分工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宣传措施
会议指出,“交通广播”栏目的开播,对于全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中,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和广播电台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一线发现新闻线索,多提供新闻素材,制作出大量的富于教育意义的广播节目,让广大群众通过我们的节目了解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学到一些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同时,我们要积极加强同榆林广播电台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要指定专门人员,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交通广播”栏目不断向前发展。交警部门的同志要虚心向电台的专家学习,不断提高新闻意识和节目制作水平,提高“交通广播”栏目的质量,丰富宣传内容,把“交通广播”栏目做成具有公安交警特色的精品广播栏目。要紧紧围绕交通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发挥好电台广播对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新举措,宣传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新经验,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各级公安交警宣传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弘扬正气,宣传先进,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促进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
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精制作,做好交通宣传,为“平安榆林”、“和谐榆林”建设做出贡献
会议要求,今年是榆林市广播电台、榆林市公安交警支队合办的第一年,做好第一年的工作,对于不断加强双方合作,共同办好“交通广播”栏目非常重要,我们要共同携起手来,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精制作,真正把“交通广播”栏目做大做强,为促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为“平安榆林”、“和谐榆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王旭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