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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4月12日《人民日报》关于《老庄沟村民不堪污染苦》的报道,府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及榆林市领导批示精神,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积极调查处理的同时,深刻汲取田家寨乡老庄沟煤矿、易源焦化厂环境污染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重点对全县所有煤化矿、兰炭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解村企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矿区和谐社会。
该县及时派驻工作组对老庄沟煤矿、易源焦化厂环境污染问题和村企纠纷展开调查,相继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作出了关闭易源焦化厂、限期停产治理老庄沟煤矿的处理决定,确定了调处村企纠纷的初步方案,并对田家寨乡党委书记因工作不力予以免职,对乡长进行警示提醒,同时责成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针对2004年县政府就易源焦化厂、老庄沟煤矿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和纠纷调处等问题所形成的处理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工作不力,有行政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近日,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在全县组织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
对于群众集中反映的采空区塌陷、植被破坏、水源污染等问题,逐矿逐企进行调查核实,积极调处解决。属于企业应付的补偿费,按协议规定期限和标准如数、足额兑现给群众。对于各类矛盾和纠纷,主动介入,及时化解,防止激化矛盾和扩大事态,引发不稳定因素。
(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