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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张路 杨志东 时间2008-3-31 13:56:32

        近年来,府谷县由于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公路、铁路、工矿企业的建设,造成植被破坏、地表塌陷、地下水泄漏、土壤沙化、耕地退化的现象非常严重,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性水土流失已成为该县水土流失加剧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防治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今年,该县将下大力气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境内各煤炭、兰炭、取沙、采石、砖瓦、道路及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经济发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矿管办、煤炭局、林业局、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在建设项目和上报项目的立项审查、办理土地使用、征用和采矿登记及生产、安全许可证时,要共同把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关,如不编报水保方案,不进行水保实施专项验收,没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破坏。

  县水利水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全方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建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对未履行水保法律义务的企业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的通知》,要求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企业,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近期内到县水保监督站备案登记、接受处罚,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履行其法律义务;已经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的企业要对照方案认真落实整治措施,争取在近期内使水保设施通过执法专项验收;没有委托监测、监理的企业,要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监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王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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