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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违章修建违法售房 购房户利益受侵害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王振荣 时间:2006-8-3
榆林市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荣昌公司)在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偷梁换柱,将经济实用住房用地开发成商住楼,而且因违法建筑,违法售房,造成30多个购房户拿不到房产证,不断与“开发商”发生冲突。 这桩违法建筑,位于市区肤施路西一路北侧。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在施工的西一路北侧赫然矗起一座六层商住楼和一排东一层西二层的楼房,除了商住楼下的铺面正在装修外,其它多数房子已搬进了住户和被启用。荣昌公司负责人李延平说:“六层的商住楼中,除一层是20间铺面外,二层以上共有单元35套,合计建筑面积6462平方米;商住楼北侧的二层、三层楼,除一层的10多个车库外,也为住宅,建筑面积也有1280多平方米。” 据了解,这块建筑用地,从当初的经济实用住房用地演化为商住房用了七八年时间。最初是1998年11月25日,榆阳区(时为榆林市)榆阳镇人民政府,为解决拓宽改造长城路工程拆迁户的住房困难,申请审批给新乐村第二村民组的经济实用住房用地,约4.87亩。2002年7月10日,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新乐村二组在五里圈子(现为西一路)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经济实用房用于拆迁户安置,批复土地4.73亩。并要求“竣工后由土地部门复审用地面积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2002年8月,榆林市建委办给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办理手续中途的2000年5月,荣昌公司负责人李延平与新乐村签订协议,将该地转让到公司名下用作商住楼开发。2002年8月15日,市建委批复同意荣昌公司建设商住楼,初审工程建筑面积为4794平方米,初核工程概算投资345.2万元。 该商住楼开发中的巨额利润,引发着几个“合伙老板”的利益之争和异常激烈的矛盾冲突。李延平说,他以公司名义从村上将地买过来后,与“朋友”冯喜宏和万三林等协商“合股开发”,并约定以3人名义,各出资100万元作为股份,其中本人用荣昌公司资质抵作50万元,万三林以“本事”(指社会关系)抵作50万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3方因投资资金和利益分配的分歧而彼此产生矛盾纠纷,曾经历了5场“官司”和写过“商住楼投资分割协议”,“明确过3个人的职责”,但不仅问题和矛盾没得到解决,反而矛盾更加尖锐化。到现在,万山林和冯喜宏除将30多套住宅以个人名义出售,还在留作院落和绿地上为自己修起了二层和三层楼。荣昌公司因此还要承担债务等责任,每天不是债主围门,就是住户围住走不了。记者在设法与万三林、冯喜宏等了解情况时,万总是推拖,婉拒记者采访。 除了“开发商”的利益之争,最陷入两难境地的要数上当受骗的购房户,他们出了钱拿不到房屋产权证,而且商住楼之外的空间和绿地多数被开发商侵占,侵犯了他们的权利。田女士讲,“30多家住户,买房早的是在2003年10月,买房的合同是与万三林和冯喜宏签订的,钱也是交给他俩的。他俩当时承诺负责办给我们房产证,但后来再找,不是眼瞪的老大,就是要我们找公司,而找了公司,公司说房是万、冯两人卖出的,他们没收钱不承担责任。”住户韩先生说:“当初买房,因为与万三林和冯喜宏都是‘熟人’,心想骗不了,也就未考究一下对方的修建售房手续,糊里糊涂地交了钱,没想到后来才知道他们并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现在房子问题成了一块‘心病’,多次找了城建房管等部门也毫无结果。” 另据了解,荣昌公司不仅偷梁换柱将经济实用住房修成商住楼,而且建筑侵占绿地面积也触目惊心。按市建委批复的《建设工程许可证》中建筑面积为4902平方米,而仅商住楼就修成了6462平方米,另二层和三层楼又有1280多平方米。采访中,许多住户和群众对这种非法侵占绿地表示愤慨。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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