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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召开“奶粉事件”医疗救治培训会

建立绿色通道 确立首诊医生接诊制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郭姝 谢贞 时间2008-9-21 20:09:44

榆林市召开“奶粉事件”医疗救治培训会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立勋讲话

市卫生局长王存田主持

参会的省市专家领导

各县(区)参加培训人员

相关通知

  9月21日下午,榆林市召开“奶粉事件”医疗救治培训会。

  事件回放:“奶粉事件”引起举国上下关注,国家启动Ⅰ级响应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病婴儿人数就迅速增加到14名。

  2008年9月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报告类似“奶粉事件”案例发生。

  2008年9月13日,国务院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要求全力救治患者,落实免费治疗政策。

  榆林召开处置“奶粉事件”培训会,省市统筹皆顾,保证治疗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针对此次“奶粉”事件,省卫生厅黄立勋一行人在我市疾控中心举行培训会,为我市12个县(区)卫生局长、儿科主任等医护工作人员进行了关于婴幼儿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救治培训。培训会由市卫生局长王存田主持。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立勋在培训会上指出,各市、县级卫生部门要统筹调集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力量,保证治疗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区要组织领导、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并成立医疗筛选专家组,认真开展辖区内指导与培训工作。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会上决议,在救治的同时采取各式各样的宣传方式,使关于婴幼儿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救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规定,各医院决不拒绝患儿的接诊和筛查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在医院门诊大厅专门设立填写B超、化验单的医护人员提供服务,并确立首诊医生接诊制。

  省财政厅、卫生厅正式下达免费救治通知,减轻患儿家庭负担

  根据陕财办明电(2008)3号文件,陕西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免费医疗救治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实施免费诊疗,确保医疗机构诊治顺利进行,各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结合中、省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患病儿童得到有效治疗,绝不能出现因资金问题而使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

  培训会上,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对患儿发病情况的鉴别诊断及B超检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贺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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