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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赡养 三亲生儿不理睬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杨永存 时间2007-3-26 15:59:46

  佳县妇女高泽香的3个亲生儿子因不尽赡养义务,被她告上法庭。可是判决书生效4个月了,仍不见儿子们的踪影,让她伤心至极。

  1980年,患有先天性视觉障碍的高泽香经人介绍,嫁给佳县峪口乡冯家山村村民冯公吉,婚后育有3个儿子。由于自身先天的缺陷,高泽香时常遭受丈夫打骂,还不时遭到邻里欺负和嘲讽。在1989年的一天,她的右胳膊被小叔子打骨折,落得终身残疾。当年12月,高泽香与冯公吉离婚。因高泽香无抚养能力,协议由冯公吉抚养3个儿子。此后,高泽香回到了娘家,一直在父母和弟弟的照顾下艰难地生活。

  2004年10月的一天,大儿子冯永安带母亲回家,主动承担照顾母亲的晚年生活。在娘家生活了近15年的高泽香终于跟儿子回到了冯家山村。然而好景不常,回家还不到半年,3个儿子便不再照看她了。高泽香的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无奈,她又一次回了娘家,生活完全由弟弟、弟媳料理。但弟弟一家为生意的事整天奔忙,家里家外难于应付。儿子的行为让高泽香气愤不已,去年6月13日,她将自己的3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去年11月22日,在被告经多方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情况下,佳县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长子冯永安、次子冯二安、三子冯鹏均有稳定收入,有条件为原告提供应有的生活费用。判令3被告每人每年给其母亲支付生活费632元,并于2007年3月1日开始施行。但时至今日,高泽香的3个儿子仍不肯露面,也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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