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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榆林市公安局纪检委发文,对王平等人作出停职检查决定 王卫平 任建飞 文/图 |
核心提示
2004年底,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因涉嫌贪污,被榆林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过长达3年的侦查、起诉、审判后,横山县人民法院认定高玉川贪污约8万元,但“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此案的判决让部分知情人相当失望。于是,他们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此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先后批示四次,要求迅速调查落实。随后,省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及榆林市相关部门组成三个调查组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高玉川重大立功表现证据系伪造!
贪污8万竟被判免刑责
“这些年,我们可受委屈了!”靖边县新城乡黑龙沟村的一些村民见到记者时竟语带哽咽。2001年,长庆油田在该村征用了部分土地,并将23万余元补偿款转交给新城乡,委托时任该乡党委书记的高玉川分配给农民。“但高玉川并没有把钱分给农民,而是自己拿着,也没有入乡政府的财务账!”知情人说。
村民们曾多次向高玉川讨要补偿款,但未能要回。“农民没有了地,也拿不到补偿款,日子一下子过不下去了。”2002年底,一些村民开始向有关机关反映此事。此后不久,高玉川上任靖边县林业局局长一职,但欠款一直未返还。
2004年末,榆林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高玉川涉嫌贪污的行为。2005年7月17日,反贪局侦查终结,并移交公诉处审查起诉。案件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后,高玉川涉嫌贪污一案便被搁浅。直到今年9月,横山县人民法院才开庭审理此案,认定高玉川利用职务之便,贪污8万余元的事实,一审遂作出了“因高玉川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追究刑事处罚”的判决。
消息传到靖边县后,黑龙沟村民及有关人士震惊了,他们说,根据《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由此看来,法院的判决显然与法不符”。
神秘立功“贪污局长”受益
“贪污8万元,竟被免予刑事处罚,这里边存在什么猫腻呢?高玉川的‘重大立功表现’到底是什么呢?”靖边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11月下旬,记者在靖边县调查此事时,得知一重要线索,“高玉川所谓的‘重大立功表现’可能与广场杀人案有关!”据了解,“广场杀人案”发生在今年8月1日晚10时许,靖边青年刘某酒后伙同王某、张某在靖边车站广场玩时,张某接到他人打来的电话,刘某抢过电话后与对方对骂起来,并相约到车站广场“解决此事”。后刘某、王某叫来田某、何某助阵。刘某向与他对骂的男子打电话要求其在车站广场路灯下见面,不料对方说自己就在广场的路灯下。此时路灯下正好有两个年轻人在闲谈,刘某误以为二人就是他在电话里约的人,4人便冲过去将两人中的一人打死。
案发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始调查。次日下午,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知情人说,横山县法院在审理高玉川一案时,收到了一份来自靖边县公安局的证明材料,证明在破获“广场杀人案”中,高玉川曾提供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检察院、法院并未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和核实,便以此为据,作出了对高玉川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三级调查 发现伪造证据黑洞
该案的众多疑点让一些人相当愤慨,他们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此事。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先后两次批示陕西省有关部门查处。此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也先后4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迅速调查处理此事。
11月16日,在省委政法委一领导的带领下,省检察院、省高院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靖边。与此同时,榆林市委政法委也组织了三个调查组对高玉川案前后事实进行重新调查。
(编辑:杨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