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 榆林新闻 | 政务要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音频新闻 | 榆林日报 | 媒体广场 | 记者之窗 | 新闻论坛 | 旧版回顾

榆林概览 | 图片榆林 | 领导专页 | 人事任免 | 家乡骄子 | 陕北民歌 | 党政部门 | 文明单位 | 企业平台 | 乡镇风采 | 便民服务

  首页>理论园地>领导讲话>正文

 



坚持安全发展 创新基础管理 推进平安和谐榆林建设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李金柱 时间2008-1-3 8:28:14



  三、创新管理手段,推进安全发展

  榆林作为全国能源化工战略重地,担负着国家能源安全重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实现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必须将创新管理手段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始终,运用安全发展“113456”新思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围绕“一个中心”,加强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围绕机构建设这个中心展开。在政府和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通过专门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等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要坚持“健全监管网络、突出应急救援、强化行政执法”的原则,设立机构,建设队伍。为此,在全市12个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整合现有救援机构和资源,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快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成立县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市、县区、乡镇和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同时,要配足配齐监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管队伍。

  (二)突出“一个目标”,夯实安全基础。突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每年度市、县(区)、乡、村四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纵向落实责任;市县(区)两级政府向重点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从横向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帽子”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予以奖励;凡责任不落实、控制指标不能完成、事故多发的,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要健全和完善市、县(区)、乡(办事处)、企业(社区)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逐级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坚决把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降下来。

  (三)开展“三项治理”,推动隐患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坚持“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较多、重特大事故居高不下的状况,重点在煤矿生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学校校舍安全、特种设备、病险坝库、地质灾害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求实效,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改有关整治方案,完善相关制度,通过整治消除隐患,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认真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落实任务和责任。要认真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排查和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落实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工作,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严明整改纪律,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榆林市预防煤矿大面积冒顶和火灾伤亡事故的意见》、《榆林市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等规定,在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真正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有措施,有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5  6  

(编辑:王旭芹

◆ 相关新闻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Copyright © 2006 www.xy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榆林日报社 榆林电视台主办
免费新闻热线: 0912-3260005 传真:0912-3230128 投稿信箱: ylxww@ss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