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榆林新闻 | 政务要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音频新闻 | 榆林日报 | 媒体广场 | 记者之窗 | 新闻论坛 | 旧版回顾
榆林概览 | 图片榆林 | 领导专页 | 人事任免 | 家乡骄子 | 陕北民歌 | 党政部门 | 文明单位 | 建材频道 | 百姓呼声 | 便民服务
石沟镇干部计生工作失职按违纪处罚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杜海斌 李雄伟 时间:2008-5-23 10:48:17
米脂县石沟镇为了进一步夯实干部责任,努力全镇提高计生工作水平。以片、村为单位,出台新的计生干部奖惩制度。 该镇计生奖惩制度规定:普通对象结扎每例奖300元,未扎一例罚300元(超过及时率再罚款300元);双女户结扎每例奖1000元,未扎一例罚1000元(超过及时率再罚款300元)。上环每例奖50元,未上一例罚款100元(超过及时率再罚款100元)。非法同居,罚男女双方各1000元,限期责令分居,结婚够条件的及时办理证件。未采取处理措施的,罚干部500元。造成早婚早育的罚干部700元,非法同居造成计划外出生二胎的罚干部1000元;另外要追加漏管理的责任,每例罚干部200元。造成计划外出生的的一孩罚干部500元、二孩罚干部800元 、多孩罚干部1000元。并对有人流引产对象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每例罚干部300元,立即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该镇进一步完善干部在计生三查情况、新生人口出生漏报、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等存在问题的管理措施,计生干部在省、市、县抽查中发现一例三查未查、四术不及时的要再追加一次处罚。够党纪、政纪处理的给予相应处理,够警示训诫的,镇纪检委将给予警示训诫谈话,够立案的进行立案,并作为下一年度聘用的第一条件。对干部因渎、失职造成所在片、村计划外生育、漏报、漏管理等计生问题的,按干部违纪处理。
(编辑:陈进进)
◆ 相关新闻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Copyright © 2006 www.xy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榆林日报社 榆林电视台主办 免费新闻热线: 0912-3260005 传真:0912-3230128 投稿信箱: ylxww@ss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