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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的通知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市客运办 时间2008-5-29 13:30:30


榆林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关于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的通知


广大摩托车非法营运者:

  为了加强城市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08]83号)文字精神,我办决定从即日起对城区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集中取缔,特通知如下:

  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扰乱城市客运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摩托车,彻底集中依法取缔;

  二、广大摩托车非法营运者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自觉退出客运市场,对逾期未退出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依法强制查扣,并严格按照国办发[1999]94号、陕政办发[2003]3号、陕建发[2008]83号、《陕西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三、在集中取缔工作中,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以及其他黑恶势力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四、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群众,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编辑:陈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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