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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榆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只收“维修费”,收费开的还是收款收据引起用户不满。昨日,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认定,“维修费”应出具正式票据,同时,榆林市价格举报中心已介入调查。
收费不开票 用户意见大
昨日中午,榆林市民赵先生去榆林城市 信用联社购气,工作人员说:“你要购气必须缴清2006年、2007年、2008年3年66块钱的年检费(维修费),否则不能购气。”当时赵先生十分纳闷,天然气公司没有来小区和家里检查管网,他认为这笔费用不能收取,而把购气和收年检费捆绑在一起十分不合理。
即使这笔费用经过审批,天然气公司也应给用户开发票,而非收款收据。一居民说,他们家中用气已达5年,从未有人对管道维修维护过一次,这种收费十分不合理。
对于赵先生的疑问,榆林城市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介绍,来缴费的市民经常和他们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天然气公司不给正规票据,因此,他们也没有办法给市民开票据,这种矛盾一直持续了三四年。从去年年底开始,购气和收年检费捆绑在一起后,使矛盾更加突出。
让用户来公司“开票”
“维修费我们经过榆林市物价局审批过,属于合法的。”榆川天然气公司办公室一女士说,“不给用户开票据主要是发票不够,用户如需要的话,可来我们公司开发票。”
对用户反映的天然气公司未检查就收费等问题,这位女士解释,他们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大的检查,有时去检查用户家里没人,有时去检查用户不给开门,“我们也没办法!”
榆林市物价局2003年批复榆川天然气公司,“可以收取红线内管道设施安检维修费,居民用户每年22元,餐饮企业100至150元”。
榆林市物价局收费科负责人介绍,该文件目前仍然有效,对于天然气收维修费不开票问题,此前也有市民反映,但举报查处由价格举报中心负责。
昨日下午,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答复是“收维修费应该给用户出具正式票据,否则市民可举报投诉。”榆林市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用户没有享受服务,完全可以拒绝缴纳维修费。同时表示,他们已介入调查。
(编辑:王旭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