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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绝载客,停业3天罚款伍佰

重塑榆林出租文明形象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拓亚梅 时间2008-8-8 19:09:16

要求打表被拒绝,出租车掉头离去

客运办对拒载出租处理决定

  本网在8月8日报道了题为《火车站出租车拒载不打表,的士“宰客”要高价》的新闻报道,近日出租办做出了处理决定,尤其是对陕KT25ⅹⅹ作了严厉处罚:该车停业整顿3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同时责令该车驾驶员写了书面检查保证。

  事件回放:出租司机因打表拒绝载客

  8月7日,记者在采访火车站出租车不打表、拒载乘客、漫天要价的时候,正好遇到陕K•T25ⅹⅹ因打表问题拒绝拉客。

  出租办:严厉处罚陕KT25ⅹⅹ出租车拒载现象

  出租办在《关于对陕KT25ⅹⅹ号出租车在火车站拒载的处理决定》中写道:“陕KT25ⅹⅹ号出租车在火车站营运时,乘客要求打表而该车拒载,此事性质恶劣,严重影响了我市出租行业整体形象和榆林火车站窗口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榆林“双创”工作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对该车停业整顿3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并责令该车驾驶员写了书面检查保证,责令该出租所在公司正大出租公司写出书面检讨。

  正大公司做出郑重承诺

  8月8日,正大公司就“陕KT25ⅹⅹ号出租车拒载被报道”事件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会议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有关规定,丧失了一个出租车从业人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严重损害了榆林市出租行业和正大公司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积极配合城客办,整顿所有车辆的营运秩序,并作出承诺:一、在火车站或其它营运场所,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按次序营运;二、必须严格执行打表计价、文明服务,严禁不打表、宰客、拼客、拒载等现象的发生;三、对公司所有从业人员要加强教育、管理、定期培训,要严格遵守《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城市出租汽车服务规范》的条款经营运行,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出租司机:认真检讨自己

  据出租办工作人员谢治军说,此事被网站报道后,陕KT25ⅹⅹ号司机诚恳接受出租办的处罚,并作了深刻的检查,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的同时,表示今后严格遵守出租营运管理条例。

  为榆林出租市场营造一片蓝天

  采访中,不论是出租办还是正大公司都表示:希望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以此为鉴,在营运中坚持做到遵章守纪、诚信文明、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维护良好的出租运营秩序,重塑榆林出租行业和正大出租公司新形象。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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