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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县委同意,把2008年确定为全县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年,并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开展集中整顿,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形象。
整顿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共安排3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3月1日至15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大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解决少数干警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问题。第二阶段为对照检查,揭摆问题阶段(3月16日至4月5日)。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搞清存在的重点问题;第三阶段为组织查处,整章建制阶段(4月6日至5月15日)对揭摆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交流经验阶段(5月16日至5月底),6月初由政法委统一组织验收,对整顿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限期补课,对整顿成效突出的单位,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表彰。
此次整顿的对象是全县政法部门及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容易发生问题的窗口岗位、基层单位。整顿的重点问题是政法部门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具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政法各部门在着力解决责任心不强、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人员自身不硬、不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等问题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着重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劳改、劳教等各环节,清除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格规范执法,切实解决好执法不公、司法不严的问题。
在整顿过程中,由县政法委统一领导,着力从四方面实行:一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开展,坚持块块抓总,条条抓纵,条块结合,专人负责原则,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二是广泛发动群众,实行开门整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三是各部门在整顿中紧密联系实际,在突出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上下阶段的工作穿插进行,精心组织实施,严防前紧后松,流于形式。四是边整边改,做到整顿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整顿,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干警素质,树立政法机关良好的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全县政法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陈进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