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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倍受媒体和广大群众关注的“7.12”抢劫案件在神木警方各警种的全力配合下成功破获,三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7月12日凌晨1时许,该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店塔公路上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受害人40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被抢。接到报案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得力民警组成专案组,县长助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吉斌亲自坐阵指挥,限三天之内破案。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杨利军和主持刑警大队工作的副大队长张云泽带领专案组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大量的调查摸排,专案组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并将摸出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驾驶的车辆车型、车号和向巡警大队和刑警设卡中队及时进行了通报。7月14日下午18时许,巡警大队民警根据专案组的统一部署,在神木城区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经审讯,7月12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殷某夫妇和合伙养车的梁某(均为外地人)三人驾驶的拉煤车在店塔镇至神木县城约5公里的公路上和一神木拉沙车发生肇事,双方就赔偿问题正在协商,嫌疑人巫兵(男,18岁,神木县麻家塔乡人)驾驶自己的桑塔纳轿车正好通过,于是上去就将受害人梁某打了两拳,要求受害人梁某将商量好的4000元现金交给自己。由于受害方不愿意将钱交给巫兵,又害怕报复,因此将4000元现金交给拉沙车车主后,立即离开现场。未得逞后,巫兵便打电话将犯罪嫌疑人高建军(男,21岁,神木县店塔镇人)和刘波(男,汉族,20岁,神木县店塔镇人)二人叫来,高刘二人手持砍刀,乘坐巫兵的车将梁某三人的车追上拦住,用砍刀逼住三人上了自己的桑塔纳车,拉到店塔公路下的河滩上强行进行了搜身,将殷某的妻子王某身上的400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梁某的一部手机抢走。接着由高建军和刘波用砍刀将梁某和殷某控制住,巫兵将王某拉到距离抢劫现场二十余米远近的地方实施了奸淫,后三人驾车逃离作案现场。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此外,犯罪嫌疑人巫兵还交代了伙同他人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编辑:贺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