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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绥德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平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健全平安建设组织体系。各乡镇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治委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与乡镇司法所、信访办、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四办合一”,做到了“六有一上墙”,全县661个行政村选配了2025名民调员、661名反邪教信息员、1021名帮教人员,365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县上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多万元,建成社区警务室14个、农村警务室661个、校园警务室14个。
二是开展了命案侦破、“打黑除恶”、夏季严打整治等多种形式的严打活动,特别是针对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予以严历打击,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07年以来,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07起,破获800起,其中重大案件157起、命案6起,刑拘189人,逮捕140人,起诉81人,劳教42人,抓获网上逃犯22人;查处治安案件338起,查处违法分子471人。在全年全市两次公众安全感调查中,该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分别为82.00%、85.26%,位居全市前列。
三是以“一控制,两下降”为目标,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一个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县信访工作网络。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认真组织开展了“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一年来,共处置群体性事件59起,排查矛盾纠纷753件,其中已调处化解734件。
四是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利用元宵佳节全县秧歌会演、三月份“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节庆日时间,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播放宣传录音达150小时,散发宣传资料10万份,向近10万移动电话用户发送平安创建宣传短信,制作、更换宣传牌150多块,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目前,该县已建成市级平安乡镇8个,县级平安乡镇5个,市县平安单位21个,平安村330个,平安社区4个。近日,绥德县又在以“生态文明与和谐城市”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和谐城市论坛开幕式暨“2007公众心目中的和谐名(之)城”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公众心目中的和谐之城”。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张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