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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出台奖励办法扶持蚕桑产业建设

最高可奖励现金8000元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贺亚峰 时间2007-11-19 7:40:00

  近日,清涧县政府出台了《清涧县蚕桑产业建设扶持奖励办法》。
  该办法一是制定奖励标准及范围。该县结合实际,围绕单户、蚕桑强村、养蚕大户及各乡镇在种桑面积和养蚕产茧量方面制定了扶持奖励标准和奖励标准,最高可奖励现金8000元。二是明确奖励资金来源。该项奖励资金由项目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和龙头企业提供的蚕桑生产发展扶持资金组成。三是实行公示制。各乡镇和县蚕桑站要健全扶持资金到户卡册。在扶持奖励资金方面,该县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强村、大户奖励扶持资金由县蚕桑站同乡镇根据验收结果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后,由各乡镇兑现到村、户。四是实行考核的制度。根据每年计划按养蚕发种占45分,产茧占55分、百分制验收计分,80分以下不受奖,80-100分之间按实际百分比受奖。乡镇奖励资金由县蚕桑站根据奖励办法及标准,依据考评结果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年终综合考评一并兑现。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坚持先验收后兑现,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兑现。扶持奖励对象的产茧量以所在地蚕茧收购部门的收购量为准。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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