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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才的活力取决于机制和环境。机制活、环境好,人才就能健康成长、大量涌现。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人才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内在动力。只有把人才资源开发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来思考,真正树立起“大环境”观念,才能不断优化人才环境。 营造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加强人才立法工作步伐,制定和完善有关保护人才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人才资源的开发、管理和使用提供法律保障,为优秀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是营造人才发展环境的当务之急。 吉林省在人才环境法制建设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据吉林省人事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吉林省近年来采取五大方针建立健全人才法制环境:一是制定人才选拔录用法规,为人才的选拔录用提供法规保障。二是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法规,大力培养各种优秀人才。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有关人才培养法规,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还应该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优秀人才培养保护。三是制定人才收益保护法规,保护人才的各种正当收益。由于分配机制的改革,优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收益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地区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所以必须制定人才收益保护法规,来维护优秀人才的各种正当权益。四是制定人才流动法规,保护人才的流动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打破人才的部门所有制,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这就要求必须尽快制定人才流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促使人才积极、合理、有效地流动。 人才队伍建设期待平等的政策环境 政策性开发,是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方法。创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对于培养、引进、使用、留住人才至关重要。近几年,随着人才争夺的日益加剧,各地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赢得竞争主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一系列行政、经济上的政策性倾斜,吸引和留住人才,用较高的待遇、较丰厚的条件、较好的工作环境和较好的人际关系留住人才,真正地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今年,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费。此举力度之大,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并不多见。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市场化改革日益要求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许多领域市场的调节功能已经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为人才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是一个地区能否真正留得住人才的关键。” 人才流动机制激活人才环境建设 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才流动规律也在于此。实践证明,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科学、合理流动,有利于人才环境的建设,也有利于经济快速发展。 人才流动有利于调剂余缺,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人才市场,按需要量有计划地扩大有形市场的网络,并积极发展无形市场,在市场建设上做到扩大开放与加强管理和引导相结合,促进人才市场机制的加快成熟和健康发展,使之适应经济日趋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建立海外人才联络站,加强与国外人才联系,制定吸引海外华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信息化建设,扩大人才网站和非国有经济单位人才库,拓展网上人才市场,定期发布人才信息,扩大人才信息的覆盖面。注重引才与引智相结合,实行两地工作,跨区服务,来去自由,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聘请国外高级人才来国内讲学,开展学术交流。
(编辑: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