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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享受代偿有前提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07-7-14 6:54:53
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需满足相关条件。 根据2006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2006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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