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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公安解救两受害女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高小玲 田新丽 时间:2007-8-21 6:55:21
7月13日早9时许,刘某跑到榆阳公安分局新明楼派出所报称:几天前她被人从吴起县劫持到榆林“ 万人坑 ”一招待所,遭强奸后被迫卖淫。 接案后,副所长刘建海立即带领刑事组民警赶到招待所,将来自吴起县的赵某等3名男子和1名女子控制。经侦查证实:7月6日晚,该4名犯罪嫌疑人以去靖边蹦迪为由,诱骗受害人刘某、高某乘车从吴起出发来到榆阳区,安排住进该招待所,让两受害人在榆林坐上一二个月的“台”(指卖淫),挣上点钱,再回吴起。随后,赵某(男)等人和招待所老板谢某及其儿子“商量”定,只要“客人”来了要“小姐”,就来叫二人“坐台”挣钱。高某迫于赵某等人的淫威,只能听从安排当“小姐”。刘某一再反抗,可是越反抗受到的伤害越大,先是遭到杨某的强奸,逃跑之后,又被抓回遭到赵某的毒打,还要被迫忍辱当“小姐”。两名女子在该招待所“坐台”挣的钱,被赵某、杨某等人悉数挥霍。 新明楼派出所民警在破案的同时,迅速与吴起县警方取得联系,并查明上述几名歹徒在当地抢劫路人、出租车司机财物,盗窃机动车及车上的电瓶,涉案20余起,总价值达5万余元。 目前,两名受害女子被榆阳公安民警护送回到他们亲人身边。犯罪嫌疑人赵某、杨某等5人已批准逮捕,赵某(女)被劳教。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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