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榆林新闻 | 政务要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音频新闻 | 榆林日报 | 媒体广场 | 记者之窗 | 新闻论坛 | 旧版回顾
榆林概览 | 图片榆林 | 领导专页 | 人事任免 | 家乡骄子 | 陕北民歌 | 党政部门 | 文明单位 | 建材频道 | 百姓呼声 | 便民服务
旅游业商业贿赂的特点及预防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惠大方 时间:2008-1-25 7:25:31
商业贿赂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商业贿赂指商业行贿行为,即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营利性服务而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广义上的商业贿赂除了狭义上的商业贿赂行为外,还包括在商业活动中,为帮助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接受和索取经营者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好处的贿赂行为。 从治理商业贿赂的角度而言,必须从广义的概念来解释。在我国,商业贿赂是伴随着商业经济的产生而产生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并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商业贿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对立与发展,商业贿赂也以名目繁多的形式纷纷出笼。据调查,当前排名商业贿赂最严重的前七个领域分别是:医药、政府采购、建筑、金融、电信、教育、旅游。春节黄金周渐行不远,笔者就旅游业中的商业贿赂犯罪谈点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每逢黄金周来临,旅游总局都要在媒体上公布旅游行业行为准则及投诉电话,目的是遏止不规范的行业行为,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旅游环境。然而强制自费项目消费,强制购物消费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最有意见的两个问题。那么,消费者如此抱怨,旅行社为什么视而不见呢?这是因为旅行社和导游通过两种强制消费赚取了“无本之利”。无本之利的表现形式,可以为货币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物品,甚至其他非财物利益。提供“无本之利”的主要是商家、店主。他们为了拉取更多的客户,招揽更多的生意,不惜违背市场操守原则,采取行贿的手段,以回扣或名义佣金、折扣实则回扣的方式,收买旅行社和导游。这种行为的两方显然已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只要在数额上达到商业受贿罪的标准,就构成商业受贿罪。行贿主体符合我国《反不正当法》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经营类别,行贿数额达到最低标准,也构成商业行贿罪。 对商业贿赂采取禁止的态度,我国立法是非常明确的,旅游总局三令五申进行行业管理,也反映了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那么,为什么商业贿赂屡禁而不止呢?笔者认为,一是趋利心态及不良风气的影响。据调查,商家、店主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态:“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他们希望通过行贿能达到较小经济代价获得最大利益的效果,旅行社及导游则以“这是行业潜规则”的心态索取或接受不正当所得,为此而牺牲游客的利益。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旅游业中的行受贿双方中,有的人根本无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认为行受贿行为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雷区,自己永远犯不着。三是贿赂风险低。“罚不责众”的思想左右了很大一批行受贿者。旅游业商业贿赂的危害是给回扣、吃回扣的做法在旅游业造成了不正当竞争,引起了混乱,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严重侵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人力资源环境遭到了破坏。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集中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督查和行业管理双重优势,发挥监督作用,做好预防工作。 要送法到“社”,加强对导游,特别是旅行社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制教育课,宣传国家惩治商业贿赂的决心,传授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等专业知识。应因行而异,使从业人员知道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及法律后果,根除“收取回扣费”这一所谓行业潜规则是不受法律追究的错误观念,做到知法守法。要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打造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尝试与各旅行社签订遵纪守法责任状,对于签名的旅行社或导游,可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于商业贿赂的旅行社或导游或店家,可实行黑名单制度,黑名单要成为一个通用的信用认证系统。要充分发挥督导建议的功效,帮助旅行社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旅游行政督导建议既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又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载体。通过督导建议,可以针对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旅行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一份好的督导建议,甚至能从个案中找到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个案预防转向行业预防,其所起到的作用,并不亚于案件本身。旅游主管部门与纪检、检察、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应充分合作与联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合力,既要集中力量依法查处旅游行业的不规范行为,依法办事,又要防止多头管理,重复惩罚。
(编辑:王旭芹)
◆ 相关新闻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Copyright © 2006 www.xy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榆林日报社 榆林电视台主办 免费新闻热线: 0912-3260005 传真:0912-3230128 投稿信箱: ylxww@ss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