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榆林新闻 | 政务要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音频新闻 | 榆林日报 | 媒体广场 | 记者之窗 | 新闻论坛 | 旧版回顾
榆林概览 | 图片榆林 | 领导专页 | 人事任免 | 家乡骄子 | 陕北民歌 | 党政部门 | 文明单位 | 建材频道 | 百姓呼声 | 便民服务
车辆“禁鸣”还需市民“共鸣”
市民抱怨多交警取证难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魏丽娟 时间:2008-11-13 8:36:04
今年,我市对榆林城区新建路、人民路、榆阳路、长城路等主要路段实施交通噪声管制。根据规定,车辆在上述路段是严禁鸣笛的。但是,仍有部分司机无视规定,在管制路段鸣笛,引起市民强烈不满。 家住新楼巷附近的郭女士说,她所居住的地方附近有学校,地段也比较繁华,路过的车辆又多,每天接送孩子时,车辆总是不断,喇叭声“此起彼伏”,吵得人心烦。 在韦则中巷上班的张先生更是懊恼,“窗外经常会听见刺耳的喇叭声,由于巷子窄,车辆停放随意,一些司机出不去时就赌气一直按喇叭,让人实在无法安心工作,夜间鸣笛现象也时常发生。” 为何有的司机不遵守规定呢?据司机反映,主要是在一些比较繁华的地段,部分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乱穿马路,给正常行驶车辆造成极大干扰。有时,为了确保行人安全,不得不鸣笛。部分出租车司机表示,现在出租车辆越来越多,竞争很激烈,生意比较难做,看见行人时就会主动鸣笛示意,想多招揽生意。另外,还有些司机表示,虽然明知有规定,但有时心浮气躁会不由自主按喇叭。交管部门指出,要想车辆“禁鸣”,还需取得市民 “共鸣”,这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据了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工作的通知》[公交管(98)20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全国县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同时要求除依照《管理条例》及其他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处罚外,还应视情节分别采取发违章通知书,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以确保禁鸣取得成功。 2007年11月,我市发出《榆阳区新建路实施严管一条街的通告》,新建路和湖滨南路(包括沿街两侧巷道口向内延伸10米的路段)均包括在内。其中“严管通告”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等违章行为。 就此,记者采访了在新楼巷附近执勤的交警,他们表示,车辆在行驶中鸣笛,对司机进行处罚取证比较难,只能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严格遵守城区 “禁鸣”的规定,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希望市民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在出行时遵守各项交通规则,确保交通秩序安全,共同创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编辑:王旭芹)
◆ 相关新闻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Copyright © 2006 www.xy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榆林日报社 榆林电视台主办 免费新闻热线: 0912-3260005 传真:0912-3230128 投稿信箱: ylxww@ss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