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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地方税务局敬告广大车船税纳税人:

我市车辆应纳车船税从3月1日起缴纳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08-2-28 6:28:38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28号令发布,我市各种车辆应纳车船税从3月1日起由当地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附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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