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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庄镇采石场弃渣碎石封堵河道
破坏植被 影响行洪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刘涛 时间:2008-5-14 5:59:28
近几年来,随着210国道、神延铁路和307国道的开工建设,一项新的支柱产业在绥德县田庄镇兴起,那就是密布淮宁河两岸的碎石产业。 5月11日,记者在田庄镇马家坪、麻地沟等碎石场比较集中的村庄看到,一排排建在河道两岸的碎石场绵延近5公里,碎石平台上机器隆隆作响,尘土飞扬,采石场一侧的山体被不断开挖后,上面原有的植被已经没有了,露出大片的黄土和厚厚的石层,而碎石场下面的河道里,则堆积着如小山一样高的弃土废渣碎石,个别地方甚至几乎将整个河道封堵。 据记者了解,绥德县田庄镇境内碎石场早在1995年便有了,当初只有区区几家,也没有什么合法手续。随着210国道、神延铁路和307国道的相继开工建设,境内碎石场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目前已达到90多户,每年可创造经济收入500多万元,解决了2000多富余劳力的就业问题。碎石加工已成了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 但是,随着碎石产业的不断壮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也日益显现。由于碎石加工场几乎全部集中在淮宁河两岸、210国道附近进行露天开采,所建加工平台也大多建在河道两侧,严重挤占了河道。加之,在开采过程中,开采户受利益驱动,重开采,轻保护,重经济收入,轻环境效益,不但破坏了局部自然景观和植被,而且将大量的碎石弃渣倾倒在河道里,造成河道堵塞,行洪安全受到严重影响。 记者还了解到,田庄镇碎石加工业曾是该镇党委、政府重点培植的支柱产业,镇政府也看到了在碎石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也曾多次对开采户进行过劝说,但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同时,绥德县水利部门也曾对该镇的碎石加工企业进行过多次集中整顿,为加工户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对一些在河道内乱倒弃渣的开采户进行了处罚,但是,在河道内乱倒碎石弃渣的现象仍然没有多大改观。 淮宁河是我市境内最大河流无定河上的一条支流,流域内属大陆性干旱气候,雨水多集中在7、8、9月份,每年都会有洪涝灾害发生。1995年,淮宁河流域曾发生过特大洪灾,境内几十座土坝被冲毁,并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属当地重点防汛区。近年来,由于气候干旱,流域内水流量逐年减少,但还没有出现断流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田庄镇内采石场倾倒在河道内的弃土废渣达10多万吨,不但严重影响到淮宁河本身的行洪安全,而且对下游无定河的防汛安全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链接:《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砂、石、土料以及淘金等,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指定范围和要求作业,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存放物料,倾倒垃圾、矿渣、煤灰、废弃土石料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条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章工程、阻水林木、碍洪堆积物等,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清除。逾期不改建又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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