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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变身伪劣产品 消协提醒谨防诱惑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王婷 时间2008-9-5 15:43:22

  “这赠送的东西质量就是不怎么样,说是不锈钢水壶,才用了几次就锈迹斑斑了。”家住肤施路的高女士连连抱怨道,原来她所说不锈钢水壶是前几天买家电的赠品,现在才发现这个水壶竟是“三无”产品。

    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电器销售店,看到很多商家为促销都以“买一送一”等名目赠送商品,还有家电卖场在赠品旁写上“送价值××元的礼品”,这其中不乏一些商家趁机将残次品或劣质品赠送给顾客,还有的则把即将过期的食品或“假冒”产品、“三无”产品当赠品赠送。当市民发现赠品有问题找到商家时,常常会被商家以“赠品是无偿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等理由拒绝。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杜宁娜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只要产品进入市场,就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所谓的“赠品”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后果的,依据《产品质量法》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消费者拿到商家的赠品时,一定要注意其是否为“三无”产品,品质是否得到保障,消费者还可以索取赠品的发票,以防赠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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