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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明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靖边、定边、横山、子洲、绥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杨东明及执法检查组视察定边水源地 
靖边水务部门相关人员向检查组汇报工作 
靖边储水塔 
杨东明一行在横山王圪堵水库视察 
横山改水工程纪念碑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水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各县普遍完成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了取水许可制度,较好地规范了取水申请、审批、换证、监察、建档、年审等工作,有效防止了随意审批和越权审批等现象的发生,普遍加强了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有的县还结合各自实际,在水行政执法中创造了一此积极有效的办法。如绥德县将防讯河务、水政监察、水法监管组成“三位一体”执法队,对乱建、乱采、乱堆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收效良好。 
子洲正在修建的防汛河堤 
视察子洲水源地 
杨东明副主任在绥德主持会议 
绥德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系统模拟屏 但是,由于《水法》颁布时间不长,各县在贯彻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忽视的问题。一是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广大群众的依法用水、管水意识和节水意识比较淡薄。二是能源开发节水带来的破坏水资源、水污染等现象比较严重。三是河道管理工作普遍薄弱。四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薄弱等等。 针对《水法》贯彻执行现状,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水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要树立节水意识,依法保护水资源,可以尝试用经济办法来调控合理利用地表水,有效储备地下水。要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有效规范处罚许可,管理行为特别要加大水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抓典型、引起震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管护好河道,减少水污染,要加强群众安全用水工作,加大投入,更新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在汛期应做好防汛工作及河道的管理,不能掉以轻心。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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