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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针对全市5515个行政村中有2002个村无活动场所的实际,从2005年7月开始,采取市、县两级财政拨款、各级机关单位帮扶、社会各界捐赠等多种途径,先后筹集资金2074万元,新修、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37个。 2006年,中央斥巨资支持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市上下信心百倍,各级党组织普遍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神木县将中、省、市给每个项目村3.31万元的预算标准增补到10万元。定边县除中、省、市配套资金外,县乡财政又拨出99万元专项资金和6万元党费予以补贴,加大投入力度。吴堡县决定对列入两年计划的45个项目村,每村增补 1万元,增补投入45万元。 在资金使用上,市、县(区)两级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的拨付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分配、先建后付、以奖代补”,工程完工后,由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验收合格后,资金才能从专户直拨施工单位。市、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办公室建立了严格的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禁止任何地方和单位截留、挤占或挪用建设资金,并抽调专业审计干部对工程项目村逐一进行财务审计,选派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切实做到资金使用透明,财务账目清楚,管理监督到位。对未列入年度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项目计划、不按要求提供有效原始凭证、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公室未审核的、随意调整项目的、报账凭证整理不规范或串项目支出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不予报账,工程不能结算。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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